一、医保门诊统筹(门诊共济)报销政策:
1、全年门诊统筹起付线100元,合并累计;
2、在职职工封顶线800元,退休职工封顶线1000元,不参与基本统筹累计;
3、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%,退休职工为60%;处方全是中药,则报销比例提高20%;
(定点为省外的,报销比例降低10%。职工医保就医需实名绑卡。)
二、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、慢性病按原报销政策执行。
三、城乡居民贫困人口门诊统筹政策:
特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过渡期内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、易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,报销比例50%,封顶线每人每年500元。其他脱贫人口逐步调整救助标准,2022年救助比例50%、2023-2025年救助比例每年下调2个百分点,2026年不再享受普通门诊救助。
四、城乡居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:
取消原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政策,都按普通人员门诊特病政策执行。对于原普通人员和贫困人员共用病种,限额就高。对于原贫困单独享受病种,普通人员亦可享受,限额按原贫困人口限额执行。
政策享受为:全部慢病全年共用400元起付线,报销比例60%。多病种在执行各自限额标准的同时,执行多病种合计全年累计不超过10000元的限额标准。
五、城乡居民贫困人口住院待遇:
原贫困人员住院政策不再执行,人员统一按普通人员政策执行,起付线为400元、报销比例按80%执行,不再享受起付线提高部分和比例提高部分